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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1年度结题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6-2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关于2021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下发我校准予结题的通知。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结余资金现已可以在原项目经费账户中继续使用,使用期间不设预算比例限制,经费用于相关科学研究的直接支出。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度结题项目:是指项目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于2022年6月取得正式结题通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2、结余经费使用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3、参与外单位及校内项目的结余经费,如需要申请继续使用的,可向校区科研管理办公室单独提交结题材料。


联系人:邓宏军、王擎擎

联系方式:5688962

联系地址:知行楼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