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关于2021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下发我校准予结题的通知。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结余资金现已可以在原项目经费账户中继续使用,使用期间不设预算比例限制,经费用于相关科学研究的直接支出。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度结题项目:是指项目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于2022年6月取得正式结题通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2、结余经费使用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3、参与外单位及校内项目的结余经费,如需要申请继续使用的,可向校区科研管理办公室单独提交结题材料。
联系人:邓宏军、王擎擎
联系方式:5688962
联系地址:知行楼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