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及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一、本次申报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港澳台研究专项”)。
国家重点项目应围绕科教兴国战略、教育改革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教育学科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转立为一般项目。
国家一般项目应立足教育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和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教育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教育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国家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国家西部项目立足西部地区实际和优势,资助推进西部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周边毗邻区域国别教育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支持西部地区教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能力提升。
教育部重点项目旨在支撑教育改革发展,注重教育政策研究,支持教育实践创新,推动教育实践经验的理论化体系化。
教育部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涵养教育学术人才队伍,拓展教育学术视野,鼓励研究方法创新。
二、《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分为重点条目和重要方向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申报其他类别项目可以自拟选题。
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拟选题与按项目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三、申请人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港澳台研究专项:不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
(三)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
(四)西部项目:符合(一)或(三)条件,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单位。
(五)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六)各项目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
四、项目申报范围涉及本年度最新调整的19个学科。依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组名称及代码》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书》(附件3)。跨学科研究的重点项目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国防军事教育学科的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另行组织。
五、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均20万元。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港澳台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七、所有申报项目将进行资格审查。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二)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五)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七)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八)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八、本年度项目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专家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附件4)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中小学和幼儿园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实行单列单评。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一、申报工作总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对推进党的理论创新、中国式现代化和科教兴国具有学术支撑作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中国特色教育学科发展和建构中国教育学自主知识体系有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着力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繁荣发展中国特色教育学科。
二、申报数量和资助额度
2024年度共发布14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确立1个中标单位。资助强度每项6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三、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申报。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重大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申报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申报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申报。
四、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人须按照《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指南》(附件5)申报。选题表述原则上不得修改,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本次申报须按照新修订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投标书》(附件6)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项目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项目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项目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二)申报项目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项目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5个左右;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三)申报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四)申报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项目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五)申报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项目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2-5年完成,应用性研究周期为2-3年,基础性研究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七)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
五、申报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子课题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须为项目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申报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三)申报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
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网络申报系统于5月10日零时至5月31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首次注册时单位务必选择为“山东大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5月31日17时前,申请人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通过OA协同办公系统发起印信申请加盖 “山东大学”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受理。
申报所有类别项目的《申请书》、《活页》均无需报送纸质版。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5月31日17时前,申请人登录平台,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完成提交,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受理。
同时,6月5日17时前将审核后最终纸质版《投标书》报送至科研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书》采用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申报人须提交的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主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果是论文,可以排版在《投标书》中;如果是著作,需要同时报送5本。
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联系方式:
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材料报送:
邹晓光 5688606; wkc412@wh.sdu.edu.cn ;含光楼703室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