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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8-2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投标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组织社科界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专项招标共确定121个招标选题(见附件3),根据投标情况和课题质量,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60—8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选题(附后)投标,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4年8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2.投标人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课题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

3.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人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4.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要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课题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5.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七、投标纪律要求

1.责任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4.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

八、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1.72、113、117三个选题采用线下申报,凡是申报这3个选题的申请人,由各单位于9月18日前统一将电子版投标书(word)、投标材料汇总表发送至wkc412@wh.sdu.edu.cn。经审核后,于9月22日16:00前报送最终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时提交9份纸质版投标书(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添加申请人及子课题负责人签章、表12.项目责任单位承诺签章,表14.责任单位审核意见不用盖章)至含光楼703室。

2.上述选题以外的其他选题均为线上申报,无需提供纸质投标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网络申报系统于9月15日零时起开放,我校申请人须于9月22日前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首次注册系统时,注册单位请选择“山东大学”。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完成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申报学校不予受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申报联系人:邹晓光 5688606



  • 附件【1.投标书.docx】已下载
  • 附件【2.汇总表.xls】已下载
  • 附件【3.招标选题.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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