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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10-2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和完成率,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要求,对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度立项且尚未结项的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社科基金平台要求填报研究工作情况、项目中期成果信息,并填写附件2: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检阶段性成果情况统计表。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老师汇总本单位情况统计表,并于12月6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wkc412@wh.sdu.edu.cn。

2.成果质量及宣传推介情况。请项目负责人带领课题组严肃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拿出高质量研究成果。请按照国家社科基金平台要求,提交阶段性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出版社和出版日期、转载/引用/获奖情况等。

3.资金使用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请项目负责人在研究工作情况中写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开支情况、未支出资金预算等(项目负责人可在学校财务信息门户系统查询有关数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研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对于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负责人需说明情况,认真整改。

三、检查要求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线上提交,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无法正常进入结项程序。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jsp)认真填写中期检查内容,并于12月6日前提交学校审核。

联系人:邹晓光 568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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