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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4-2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安排,现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省委重要工作部署,切实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示范引领作用,锚定“走在前、挑大梁”,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提供高水平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选题以《202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申请人可直接按选题申报,也可在选题方向下结合自己研究专长自拟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1.重点项目应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2.一般项目应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实际,面向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推出对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3.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与培养,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申报公告发布之日)。

四、申报办法

      1.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正式受聘于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有聘任合同且在我省聘任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以申报。

      2.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2025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2)课题组成员在同年度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4)申报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5)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4.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5.《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申报方法及申报时间

   1.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台”(http://ssk.sddzinfo.cn:8990/skb)申报。申请人须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首次使用申报系统需要注册,注册单位请选择“山东大学(威海)

   2.请各单位拟申报的老师于5月6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申请,同时填写附件四:《2025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7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四电子版发送至wkc412@wh.sdu.edu.cn,并将带有学院盖章的纸质版统计表交至含光楼703室(系统提交申请的老师需在学院盖章汇总表上体现,否则不予受理)。

   3.如超出限额,学校将组织校内遴选及形式审核。最终确认的申报者请于5月15日下午17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从服务管理平台导出,A3纸双面打印7份、中缝装订)送至含光楼703室。

科研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邹晓光 5688606


山东大学(威海)科研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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