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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山东大学人文社科高端学术论坛和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3-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山东大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文史哲>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重要回信精神奋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促进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打造品牌论坛,提升学术影响力,根据《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端学术论坛资助管理办法》和《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现将2023年人文社科高端学术论坛和青年学者学术沙龙资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解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立足学术前沿,精心凝练学术活动主题,做好会议的设计筹划。

2.申报的高端学术论坛和青年学者学术沙龙须遵守《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关于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办法》,国际学术会议须报主管部门审批。

3.高端学术论坛重点支持由我校主办、具有一定规模且已形成系列,参会学者学术水平高,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对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学术会议。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由我校三位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青年学者联合申报,其中一位为沙龙负责人,鼓励支持青年学者跨学院、跨校区、跨学科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4.高端学术论坛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3万元,青年学者学术沙龙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万元,会议依托单位需按不少于1:1的比例进行经费支持,会议经费专款专用,余额收回统筹使用,鼓励申报者根据需要多渠道筹措会议经费。各有关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本着“注重质量、打造品牌”的原则,认真做好论证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高端学术论坛数量不超3项、青年学者学术沙龙不超过2项。

5.受资助学术会议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财务规定,认真做好筹备组织工作,于会议举办一周前提交学术会议举办通知、议程等会议材料,会议结束1个月内提交会议总结报告、宣传报道情况等材料。

6.受资助会议原则上不能调整会议名称和主题,如确需调整的,请提前一周向人文社科研究院报备,未经批准随意变更会议名称和主题的,取消相关经费资助。

7.申报单位请于20233917:00前将签字盖章的《山东大学人文社科高端学术论坛资助申报表》、《山东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申报表》和《山东大学举办会议预决算表》pdf扫描版及word电子版汇总发至邮箱:wkc412@wh.sdu.edu.cn

联系人:王倩倩, 联系电话:7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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