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4月28日出台的《山东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管理办法》,根据实施转化的方式不同,确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比例(转让:25%归学校:75%归发明团队;实施许可:20%归学校:80%归发明团队),鼓励专利以实施许可的方式转化。突破单一现金交易,多种支付方式并存。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1.科技成果完成人提交《科技成果转化审批表》(根据拟转让价格选择模板,分为300万以上和以下;评估价值先空着,待评估完成后手填),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二级学院领导签字、二级学院盖章后,将一份纸质版提交科研管理办公室。
2、评估并出具专利价值评估报告。由学校招标的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主要是对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协议交易价格不能低于评估价格,评估报告及评估费发票一般评估公司会直接快递到中心校区技术转移中心。评估时间可能需要5天左右。
评估公司:山东新天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启壮
联系电话:13658611839
微信:xiaozhuang2003
3、国有资产项目评估备案表。备案表是基于评估报告填写的表格,备案表一式三份,封面盖章签字、盖章(二级学院盖章和学院领导签字),单面打印,提交至科研管理办公室。
4、公示。科管办按照学校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并在网上公示15天,无异议后方可签订合同。
5、合同审核与修订。公示期间,可以在此下载合同模板,草拟双方的成果转化合同,从科研管理系统的横向合同审签中提交合同审核,其中项目类别、合同类型请选择“成果转化”,合同审核结束后,请携带带有水印的合同到科管办开具用印介绍信,然后到校办1001盖合同专用章。
成果转化类的合同都可以申请技术合同认定,免增值税(3%),建议给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买方不能接受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提前在合同审核阶段告知科管办。
双方盖章的合同需要交给科管办一份原件,备案留存。
6、经费支付。合同签署后,请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督促受让方及时支付专利转让(许可使用)费。
7、专利权变更(专利许可备案)手续。根据合同约定,专利转让(许可使用)费到学校账号后,项目负责人可通过OA印信申请提交专利转让协议(专利许可备案申请表)申请用印。
审核通过后,须由买方(可协商)带着签订好的合同、学校盖章的专利转让协议(专利许可备案申请表),委托代理公司办理专利权变更(专利许可备案)手续。
8、技术市场免税认定。专利权变更(专利许可备案)完成后,发电子版变更通知书(备案通知书)给科管办,科管办工作人员为老师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手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认定后会通知老师。
9、现金奖励公示。发明人提交《声明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声明函版本)、《山东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分配审批表》、《奖励分配人员信息及分配方案》(如有)、《项目研发计划书》(如有)(均为纸质版一式两份),科管办审核成果完成团队提交的材料,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15个工作日。
10、公示结束后按照公示的分配方案,履行必要审批手续后按照规定办理入账或立项事宜。
11、个人所得税减申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联合发文《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简称减半计税文件)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金奖励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三年(36个月)内奖励给科技人员的现金。
学校分配给成果转化负责人的科研绩效现金可以根据减半计税文件的约定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半缴纳。
办理个人所得税减半所需材料:记账单、入账单、技术合同认定证明、评估报告节选页、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现金奖励公示材料等。
中心校区科研院联系人:牟春竹
联系电话:88380308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明德楼B441
威海校区科管办联系人:唐哲
联系电话:5668056
办公地点:含光楼702